今年以来,国家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,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。然而,部分商家和个体却动起了“歪脑筋”,通过五花八门的手段套取国家补贴资金。
虚构交易、虚开发票、偷逃税款、虚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不仅蚕食了国家财政资金,更扰乱了市场秩序,侵害了消费者权益。这些行为看似“薅羊毛”的小聪明,实则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,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。
一、消费者和商户违法违规行为
(一)消费者行为
参与活动的消费者若存在以下行为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申领国补资金资格,并依法追究责任:
1.通过刷单套现、倒买倒卖国补资格或补贴消费券等非法手段牟利;
2.伪造交易凭证或虚报信息骗取补贴;
3.勾结黄牛组织多人团购,变相获利;
4.其他扰乱补贴正常发放、使用秩序的行为。
(二)企业行为
参与活动的商户若存在以下行为,将取消其2025年度“以旧换新”活动参与资格,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:
1.违规操作:不遵守活动规则、虚假宣传、价格欺诈、虚标能效水效等级;在补贴资金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篡改销售数据、回收数据、补贴申请数据等,虚报以旧换新的业务量,套取国家补贴资金;
2.商品问题: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以次充好;
3.资金套取:通过刷单套现、虚构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;
4.线下店铺通过虚拟定位异地交易,远程刷POS机;
5.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。
二、常见违法手段,四大陷阱需警惕
(一)虚构交易与虚假申报成为骗取补贴的“捷径”。部分商家通过伪造交易记录、虚报项目或企业资质、不按照成交价格超额虚开发票等方式申请补贴。
(二)价格欺诈是商家套取补贴的惯用伎俩。部分商家在补贴政策实施前先行抬高商品价格,虚构原价,虚假折扣,实际将国家补贴转化为自身利润,而非让利消费者。
(三)偷逃税款与补贴欺诈如影随形。商家在核销国家补贴时,常通过不开发票、隐瞒真实收入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。有消费者投诉称,在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时,商家未按规定开具发票,存在偷漏税嫌疑。
(四)资格造假与信息欺诈同样猖獗。部分商家同构虚构单位性质、篡改通过虚构单位性质、篡改营业执照、伪造特许经营许可或行业资质证书,伪装成政策扶持对象,套取国家补贴。
(一)诈骗罪:虚假交易的终极代价
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国家补贴,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诈骗罪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诈骗公私财物:
数额较大: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单处罚金;
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: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
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: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。
注:普通诈骗罪起刑点为5000元,骗补金额超50万元即构成 “数额特别巨大”,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(二)偷逃税款:虚开发票、偷逃税款的严重后果
在套取补贴过程中,商家常伴随偷逃税款和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。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,纳税人伪造、变造、隐匿账簿凭证,进行虚假纳税申报,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,是偷税。
除追缴税款、滞纳金外,还将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%以上5倍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。《刑法》第二百零一条规定:纳税人采取欺骗、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,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%以上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处罚金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,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”。
(三)价格违法:不正当牟利的法律风险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经营者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:
1.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、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,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;通过虚假折价、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;
2.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
3.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;
4.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;
5.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,以高价进行结算;
6.通过虚假折价、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;
7.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。
(一)企业合规经营责任
商家应严格遵守国家补贴政策规定,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,杜绝虚报项目、伪造资质等行为。在价格管理方面,必须诚信标价,不得通过“先涨价后打折”等方式变相套取补贴。税务处理上,应依法开具发票,如实申报收入,履行纳税义务。
(二)消费者监督权利
消费者在参与补贴活动时,需仔细核对商品价格变化,警惕“先涨后降”陷阱。注意留存交易凭证、商品页面截图等证据,发现问题及时举报。同时,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参与补贴活动,不得参与转售补贴资格、虚假交易等行为,否则同样可能面临法律风险。
(三)监管强化措施
相关部门将建立动态价格监测机制,对参与国补商品的价格波动进行实时监管,及时发现并处置异常涨价行为。司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诈骗、逃税等犯罪行为,确保财政资金安全。
法律之网正在收紧。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已联合发布通知,明确要求对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,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,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。
每一个骗补案件的发生,都是对公共资源的掠夺,对诚信体系的破坏。举报违法,既是对国家利益的保护,也是对自己权利的捍卫。